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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高级审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以下简称《2024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见附件1)精神,结合我市高级审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全市高级审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转干部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全市高级审计师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可通过以下入口登录:

1﹒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全市网报系统申报,登录网址:

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

2﹒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

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

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系统后可查看。

三、时间安排

1﹒本人申报时间:2024919:0092018:00

2﹒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9219:00103118:00

3缴费时间20241112日至15日;

4﹒评审时间:202411旬。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网站按要求填报职称申报基本信息,按职称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基本程序如下:

1﹒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

2﹒区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3﹒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自主择业军队干部:

1)档案在重庆的。个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2)档案在异地的。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4﹒自由职业者:个人——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评委会。其参保及存档时间要求,参照3执行。

5﹒在渝单位人员: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五、申报条件

申报人按照《2024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40号)要求进行申报。

六、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的申报时间、申报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申报参加职称评审,认真履行“诚信承诺”,认真遵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的各项纪律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联 系 人:刘日胜

联系电话:6753809413996234187

附件:12024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2.重庆市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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