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提要求
近日,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对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强化审计监督监管。要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审计监督重要内容,紧盯重资金分配、轻管理、轻绩效问题,重点关注资金资产闲置、建成项目未产生效益等问题,全面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盘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解决好资金滞留、闲置浪费等问题。要强化重大项目审计监督,特别是要在投资金额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审计监督上下功夫,促进相关主管部门优化监管流程,创新监管举措,打牢项目前期基础,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
二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县政府各分管领导、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扛牢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推进工作的有利措施,带头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听取整改进度,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整改监督指导责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限。对尚未完成整改问题,要始终保持检查督导力度不减,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强化跟踪督促,加快整改进度。
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要坚持标本兼治,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深入反思审计查出问题成因,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外部监管、风险预警、责任追究等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杜绝屡审屡犯问题。要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县级部门、乡镇和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要把追责问责作为审计整改重要内容,对审计揭示的涉嫌违法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发挥好震慑和警示作用,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效。(巫溪县审计局金玲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