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审计局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的意见》,推动纪巡审实现高效贯通联动协作。
一是巡审同步进驻。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根据信访举报和工作需要梳理重点对象和重要事项,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将其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内容。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梳理汇总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重点单位及重点问题,区委巡察办予以重点关注。对同一单位统筹做到“巡审”同步计划、同步进驻,提升监督效能。
二是线索双向移送。围绕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重要情况以及与被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相关的信访举报、函询调查、案件查处以及巡察反馈等内容,建立完善常态化情况通报机制。针对纪检监察、政治巡察发现的可能违反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以及在审计中发现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对方处理。
三是问题共商协查。在案件查办及政治巡察等工作中涉及审计的专业性事项,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按程序商请区审计局予以配合协助。在审计项目实施以及问题线索查证等工作中,对问题复杂或被审计单位拒绝配合或者审计手段有限的,区审计局依规依纪依法商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予以协助。
四是结果共享互用。针对纪检监察、政治巡察以及审计调查发现的案例,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审计局联合开展警示教育。针对纪检监察、政治巡察以及审计调查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及区审计局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强化内部管理、防范重大风险,推动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沙坪坝区审计局朱智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