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强化规范运行推动审计效能提升
近日,市司法局印发《重庆市司法局内部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重庆市司法局内部审计报告会审办法》《重庆市司法局内部审计整改评估细则》等3项制度,建立健全审前研究、审中控制、审后评估、闭环管理的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一是持续抓好审计现场管理。坚持项目为要,树立精品意识,优化再造审计流程,认真落实审计人员、审计组长、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审计质量控制责任,落实审计质量控制举措。
二是建立审计报告会审机制。组织审计相关人员,对重大问题或与被审计对象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进行集中会审,充分听取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审计报告事实表述清楚,问题定性准确,建议精准可操作。
三是完善审计问题整改监督机制。组织开展整改评估检查,对整改结果进行分类认定,将审计整改评估划分为已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等4种类型,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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