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审计局坚持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
一是强化领导,高位推动抓整改。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县委审计委将审计整改工作情况作为县委审计委会议的常设议题,每年至少听取2次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推动建立“321”调度模式,分类处理临近整改事项未整改到位问题,对3个月内到期的问题由常务副县长调度,2个月到期的问题由县长调度,1个月到期的问题由县委书记调度,做到到期问题整改清零。
二是强化管控,持续跟踪抓整改。强化跟踪督导,对审计发现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对被审计单位采取每周问询督促、每月实地检查、每季函询督办的方式,开展全覆盖跟踪督促;对各主审科室,每月调度审计整改督促进度,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开展结果晾晒,每季度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推动责任单位由“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
三是强化协作,贯通联动抓整改。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贯通协同,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推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享审计整改台账,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与县政府办公室联动开展督促,提请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整改任务分解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定期报送整改情况。
四是强化督导,严格标准抓整改。出台《审计整改销号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严格认定标准,督促被审计单位真改实改,扩大成效。完善“审计问题清单”立体评价细则和“审计问题清单”问题管控力综合评价细则,突出对“全面整改”与“重点问题”管控,推动清单管控更加科学合理。(巫山县审计局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