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简繁体 无障碍 登录 | 注册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审计之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审计之窗>审计整改

潼南: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后评估办法

日期:2022-06-29

近日,潼南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坚持以评估考核为导向,制定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后评估办法,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为打通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提供有力支撑。

《办法》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单位在法定的60天整改期后,由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组成评估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实地走访、专题座谈等方式,从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审计整改任务完成、巩固整改成效、审计整改亮点四个方面,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评估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报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党组审定,并以适当形式反馈被审计单位。同时每半年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办法》明确,区人大常委会利用评估情况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评为“优”的,督促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评为“良”“中”的,督促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对评为“差”的,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区政府运用评估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依纪依法进行问责。区审计局利用评估结果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依据评估得分等次确定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倒扣分。对经评估认定,确因体制机制或其他重大特殊原因,一时无法整改或只能部分整改的,纳入下次审计“回头看”专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长效机制。(潼南区审计局陈世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