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活基层内部审计“末稍神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中的重要补充作用,重庆市审计局首次组织各区县审计机关在全市统一指导开展乡镇(街道)专项资金内部审计项目,积极推进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基层创新性实践。
一是聚焦监管“盲区”,拓展审计广度深度。聚焦保障改善基层民生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特别是国家审计机关长期未涉及的审计范围和内容,指导全市479个乡镇(街道)1000余名内审人员组成内审项目组,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供水、网格员社会治理等专项资金内部审计项目,涉及资金总额45.7亿元。
二是有效解决“病灶”,提升内审质量水平。针对乡镇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经验欠缺、功能弱化等突出问题,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内审项目现场,与内审人员直接对接,通过“点对点”同步跟进、“面对面”现场调研、“手把手”培训指导等方式,帮助基层内审人员规范审计流程、厘清审计思路、明确审计重点、防范审计风险,全过程、精细化深入专项指导监督,提升基层内部审计质量水平。
三是统筹多方“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统筹乡镇内审人员资源,指导乡镇内审机构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社保、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贯通协作,组建“综合组+指导组+审计组”,采取直接审计、交叉审计、联动审计、划片指导、定期交流、集中会商等多种方式开展审计,审计机关、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立项、问题研判、审中推进、问题界定、整改落实全过程,探索实践提升基层内部审计工作成效的创新组织方式。
四是助力拉紧“防线”,促进审计作用发挥。引导乡镇审计组围绕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质效,以发现问题和防范风险为导向,关注基层干部履职行权过程和结果,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防范和杜绝“微腐败”,发挥基层内部审计在保障财政资金高效运行、维护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单位内部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恪守权力“边界”,严格审计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重庆市内部审计业务工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恪守审计机关权力边界,做到指导监督“不缺位”“不越权”,既督促乡镇审计组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又恪守审计机关对内审工作的指导监督权限范围,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指导工作。(内审处冉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