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深刻领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总要求,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推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在制度建设、计划共商、资源共享、成果共用方面深度协同,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贯通协同机制。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每年根据机构改革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职务或分工调整情况及时对联席会议有关人员进行调整,明确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相关联络处室有关人员,便于日常沟通协调。修订完善联席会议相关制度,先后出台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市级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议试点方案》。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基础上,细化实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审计全流程贯通协同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规范联席会议运转秩序,促进联动协作机制优势更好转化为管理效能。
二是加强计划共商,精准确定被审计对象。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联系,及时取得干部任职和机构编制信息,摸清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底数,实行动态分类管理。以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为指导,全面落实“集中统一”政治要求,在深入开展立项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和任中审计为主的原则,综合考虑被审计对象审计的频次和时间间隔,统筹提出市级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安排,与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协商后提出领导干部审计建议名单,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视办意见后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确定。
三是强化过程联动,发挥成员单位监督优势。实施审计前,通过现场走访、书面沟通等方式,商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审计对象有关情况,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召开经济责任审计集中进点见面会,提高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审计过程中,市审计局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问题线索集中会商,选派审计干部参与案件查办,与市委巡视办开展有质效的巡审联动,通过互通问题线索、共商重点问题、共享巡审成果、共促问题整改达到1+1>2的效果。审计结束后,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等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现场“回头看”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联合反馈试点,形成共促审计整改的良好局面。
四是深化结果运用,切实提升审计监督成效。市纪委监委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研判政治生态等工作重要参考,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实现移送、查办、反馈、报告全周期闭环管理。市委组织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运行评估和群众口碑评价内容,将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市委巡视办在巡视前请审计组介绍审计情况,在巡视中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情况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市国资委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对审计揭示的“围啃国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经责办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