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建立“林长+审计局长”协作机制
近日,云阳县出台了《关于建立“林长+审计局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林长+审计局长”协作机制,为有力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审计局在制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计划时采取工作函、会商等多种形式,征求县林业局意见建议,并将贯彻执行林长制决策部署情况、森林资源保护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审计监督重要内容。县审计局与县林业局共享林业、森林、草原等相关数据和信息,破除专业信息壁垒,形成互联互通、互相支持、协同配合的信息共享格局,助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建立问题共商机制。双方定期召开“林长+审计局长”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森林资源管理领域存在的系统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共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双方将发现的履职不力或人为因素造成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事故等问题线索,协同开展调查处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查深查透。
三是建立结果共用机制。县审计局将林长制落实情况和资源保护履职情况作为审计问题清单通报、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林业局将审计结果及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林长制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所在单位林长制考核重要依据,合力督促领导干部落实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云阳县审计局李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