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都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丰都县审计局出台《丰都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按照《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要求,通过总结以往成果、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实地查勘等方式做实前期调研。围绕定性与定量结合、共性与个性兼顾、激励与约束并重、依法与求实统一的原则,对评价内容、指标设置、数据来源、评价程序等方面深入探索与研究,增强评价体系的针对性。
二是明确评价内容。以分析评价主体功能区定位、自然资源实物和环境质量变化、领导干部履职和相关工作情况为核心,将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国家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及有关监督考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特定负面事项强制评价五大指标纳入关注重点,科学确定18项具体评价指标。
三是提升评价质量。定性方面,强化关键性指标的引导作用和国家审计的监督功能,对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定量方面,围绕确定的评价内容,实行百分制计分量化审计结果,逐项明确18项指标具体分值、评分方法,同步考虑被审计对象具体情况予以加扣分,最终形成“好、较好、一般、差、较差”五个等次,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县委组织部的领导干部全息评价体系。(丰都县审计局江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