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出台20条措施,进一步推动“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健全沟通机制。建立三方监督计划专题会商机制,共同研判确定年度监督重点。建立“巡审”融合“三统一”协作模式,做到统一联合进驻、统一信息互通、统一结果反馈。建立事中协作机制,对案件查处和巡察过程中需要审计予以支持事项,区审计局应支持办理,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疑点经研判需要区纪委监委机关支持事项,区纪委监委机关应予支持。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三方共同突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确保监督全覆盖无盲区。规范问题线索移送程序,区审计局移送重大问题应提交区委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区纪委监委机关应建立审计移送线索专门台账,相互强化跟踪督办和结果反馈。三方共同加强问题线索精准研判、审核,提高问题线索的可查性和成案率。
三是强化成果共用。区纪委监委机关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被审计人员廉政档案,将审计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日常监督“必谈”“必听”“必核”内容。对审计问题拒不整改、推诿敷衍的,区审计局提出问责意见,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及时跟进调查处理。对“纪巡审”监督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系统性问题,三方会商研判后,督促主责部门在全区面上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渝北区审计局李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