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审计局将研究型审计理念、思维和方法贯穿审理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一是强化审计法规研究。加强审计法规学习,审理人员把学习研究新修订审计法作为依法开展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学懂吃透法规条文,深刻把握法规内涵,审理重点关注是否超越法定职权、有无违背法定工作程序、问题定性结论是否脱离法律法规条文等情况,推动审计依法开展。
二是强化审理机制研究。不断完善审理制度体系,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通知,从规范方案审理、强化报告审理、实践前置审理、跟踪检查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等方面,对审理程序、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审理行为。
三是强化审理内容研究。深入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结合审计对象和审计事项特点,用政治的眼光分析研判审计揭示问题是否实事求是,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公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找出关键症结,提出参考建议。
四是强化审理方式研究。不断改进审理工作方式,主动对接审计组,为方案编制、报告撰写、移送处理等发挥建设性作用。转变传统思维,前置审理关口,通过审计方案、审计现场、审计程序“三前移”的方式,审理部门积极参与项目过程,及时反馈审理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破解事后审理补证困难。
五是强化审理成果研究。定期开展审计质量展评活动,从审计程序、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审计文书档案等多方面总结梳理审计质量问题,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对照市局审计质量考核要求,从审计规范化、成果宣传利用等方面加强指导,力争打造审计精品项目。(渝北区审计局邓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