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简繁体 无障碍 登录 | 注册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审计之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审计之窗>审计动态

巫山:完善机制推动巡审贯通融合

日期:2022-05-13

巫山县审计局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的贯通融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计划共商。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事先征求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巡察办意见,结合工作需要及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掌握的信访举报等情况,将有关对象纳入审计计划。加强统筹衔接,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开展监督,避免对同一事项交叉重复监督。结合巡察和审计计划,统筹进点时间,做到时间协调统一、资料提供不冲突、巡审结果有效互用

二是信息互通。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贯通配合的实施办法》,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等制度,共享以往年度“巡审”对象涉及的相关案件查处结果、巡察反馈、审计报告、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根据信访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向审计局提交关注事项建议函;县审计局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或风险隐患,向县委巡察办提出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三是力量互助。与县纪委监委机关等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召开经责审计进点会,县纪委监委机关对口监督检查室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巡审结合”的项目,巡察组与审计组适时召开座谈会,互通当期工作重点,问题线索查证过程中互相提供力量支持。同时,每年选派专人参与巡察工作和县纪委监委机关案件查处工作。

四是成果共享。按照有关规定将审计报告、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及时抄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办及时将相关巡察结果和发现的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情况、问题反馈至县审计局。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建立移送问题线索台账,将办理结果适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移送机关,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或曝光力度。联合督促检查“巡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将经责审计报告存入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审计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巫山县审计局王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