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突出内部审计工作实效,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依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司法局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
《办法》主要从审计整改、整改评估、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规范。《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内部审计整改职能,压实了整改工作责任,细化了整改流程和内容,按照不同的整改时限划分了整改类型。《办法》建立了内部审计整改评估机制,明确了整改评估程序、整改评估标准、内部审计机构整改评估检查等内容。同时,《办法》强化了内部审计整改的结果运用,明确了相关责任追究的内容,对拒绝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履行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的情况细化了追责问责的具体规定,为顺利推进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